申报条件:
1. 凡获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青,创新群体,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包括重大研究计划,但不包含联合基金和重大国际合作)等资助的项目(以下简称国家重要科技项目),均可申请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资助。
2. 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计划对上一年度和当年度到款的国家重要科技项目进行匹配,资金匹配比例原则上为国家重要科技项目资助经费的10%,可主要用于劳务费支出。其领衔项目划拨沪外地区的子课题部分,不予匹配。
3. 申报系统:http://service.stcsm.gov.cn/wky_pipei_reply/wky_pipei_login.asp。申报方式为常年受理(即随时可以申请)。
流程如下:

附件1: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匹配申请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3:首次申请匹配需提供的具体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