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大力宣传为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上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青年集体和青年典型,引领和激励市科技系统青年锐意进取、开拓奉献,市科技团工委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市科技系统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1、“上海市科技系统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奖:40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建立时间3年以上(即2013年12月31日以前建立)并保持相对稳定性的青年组织、青年团队。团组织不参与此评选。每个单位可推荐1-2个候选集体。
2、“市科技系统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奖:市科技系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模范人物。每个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个人。
3、张江高新区综合团委可分别推荐1-2名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市科技系统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上海市科技机关直属单位团委可依托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团总支分别额外推荐1-2名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市科技系统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上海市科技系统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在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创新服务、科技创业、新兴产业培育等科技创新领域,为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上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作出突出贡献。
3、党团组织在集体中发挥积极作用,凝聚力、战斗力强,能围绕中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新的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二)“上海市科技系统青年五四奖章”个人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在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创新服务、科技创业、新兴产业培育等科技创新领域,为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上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作出突出贡献。
4、团干部从事共青团工作一般不少于2周年(即2014年12月31日以前开始从事共青团工作)。
(三)近两年内获得过市科技系统(或更高级别)相同荣誉称号的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三、评选要求
(一)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各基层单位须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民主推荐工作。推荐对象须在本单位公示(5 个工作日)。
(二)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绩实效。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以业绩、贡献、效果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拟推荐对象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把握评选导向,注重面向基层。重点关注长期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创新服务、科学普及、科技管理以及新兴产业培育等基层一线工作的优秀科技青年集体和个人,注重推报参与国家科技战略任务、本市重大科技创新任务以及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的优秀科技青年集体和个人。
(四)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推荐评选的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评选步骤
(一)推荐阶段:各单位根据评选要求做好推荐组织工作,并于2017年3月30日前,将推荐对象相关材料(审批表、详细事迹材料一式三份,推荐工作报告和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团工委,电子版发至shkjtw@163.com;
(二)评选阶段:市科技团工委将于4月30日之前,通过材料初审和现场推优两个环节,对申报推荐的市科技系统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市科技党建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科技党委审定;
(三)表彰阶段:2017年5月上旬,市科技团工委将对评选出的“市科技系统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组织评选2016年度“上海市科技系统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doc
共青团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
请拟申报的个人和集体于2016年3月17日前将《审批表》及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所团委。
联系人:
毛朝梁:021-52412370,maochaoliang@mail.sic.ac.cn
马名生:021-52411103,mamingsheng@mail.sic.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