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依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开展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国家奖学金获奖要求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四)、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国家奖学金获奖名额
中国科学院大学下达本所2021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国家奖学金5名、硕士国家奖学金5名。
三、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
1、采取个人申报、组织评审的程序;以代表性成果和学术水平、科学价值、社会贡献等业绩为主,评审原则: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2、申报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连续学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不得再次提交;
3、登录OA系统申请(填报入口:登录OA-集成门户-评审系统-奖学金-我的申报-添加奖学金申报,选择相应类别填报),11月1日3点前完成个人申报和导师推荐审核,同时申报系统关闭;
4、 经研究生部初审,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数确定是否进行函审初评,进入终审的申报者将向评审委员会做书面申报(PPT),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构成原则
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所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党委副书记或纪委书记/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学位委员会代表、学术委员会代表、研究生部主任、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担任委员。
联系人:周智为(69906602、zwzhou@mail.sic.ac.cn)
张如琰(69906606、zhangruyan@mail.sic.ac.cn)
研究生部
2021年10月28日
OA系统填报说明:
1、请按博士、硕士两类填入相应列表;直博生三年级起,按博士申报;
2、除基本信息外,业绩材料需要上传附件,如文章首页等;非第一作者的不要填入;共同一作(排名非第一)的,以附件方式列出所有共同作者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单位、课题组)、对文章的贡献等数据;专利需提供发表(或授权)证明和本人排名证明;
3、论文未正式发表的,请填写接收时间,并提供证明;
3、非论文、专利材料(专业成果、优秀表彰、获奖)请填入【获奖成果】,并提供附件;已提供附件的不必在【申报附件】再次提供;
4、完成数据申报并提交后,立即请导师审核;请导师进入OA系统,集成门户-评审系统 右侧工作提醒-奖学金 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