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和同学:
经研究决定,我所研究生2016年寒假放假时间定为2月1日至2月19日,新学期注册日为2月22日。
为了维护学籍管理制度的严肃性,请各位同学自觉遵守上述时间,安排好实验工作。旅途中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确保旅途安全。
寒假放假期间原则上不要安排实验,确因工作需要做实验的同学,请到科技部审批,保障办备案。请寒假放假期间留所的同学写一份假期安排,并请导师签字(知晓),于1月22日前交到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