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必读》第十四条:学生应按国科大和研究所的规定按学期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申请暂缓注册。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注册日为3月5日,未如期注册也未申请暂缓注册学生名单如下:
姓名 |
导师 |
班级 |
万舜 |
陈立东 |
2014级博士 |
耿浩 |
刘宣勇 |
2014级博士 |
石唯 |
陈立东 |
2012级硕博 |
王宁 |
陈航榕 |
2014级硕士 |
徐小科 |
李效民 |
2015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联培 |
敬林果 |
常江 |
2015级上海师范大学联培硕士 |
孙振杰 |
刘宣勇 |
2015级上海师范大学联培硕士 |
廖春景 |
董绍明 |
2016上师范大学联培硕士 |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必读》第三十四条: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退学处理:9.超过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鉴于以上学生是初次违反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以上同学进行通报批评,停发三月份等级奖学金,并要求务必于3月15日之前本人持学生证到研究生部注册,否则将给予退学处理。
望全体研究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研究所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