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经过专家通讯评议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两个等次,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17年拟资助人数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面上资助实施“西部地区博士后人才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资助计划”),对在西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资助。不含这些地区的部队设站单位,中央直属高校,985、211大学及中国科学院的研究所,优先对所申请项目与倾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资助。“西部资助计划”与当批次面上资助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不需单独申请。2017年拟资助80人,每人5万元。
二、申请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6.不限制申请人数。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含原件)。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 生成。 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专家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相关专家填写。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四、申请材料的提交和审核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在线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分别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
3.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1份及“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含原件)一并交设站单位审核。
4.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照纸质申请书审核申请数据并提交,在线打印“申报情况汇总表”。
5.军队设站单位与地方设站单位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面上资助,申请材料不得在网上提交。申请人需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后打印纸质申请书3份,刻录光盘1张。“专家推荐意见表”需准备3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
6.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在“申报情况汇总表”上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提交的“专家推荐意见表”原件,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其余纸质申请书1份及“专家推荐意见表”1套由设站单位留存3年。
7.军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非涉密项目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报送设站单位,设站单位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8.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设站单位,申请人需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需由设站单位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在网上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
五、时间安排
第62批面上资助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8日。
附件: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