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与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及东欧等国的科技合作,鼓励我院科研人员与上述国家高水平科研人员开展实质性合作,院国际合作局将组织科研人员赴上述国家或接受对方科研人员来华开展合作交流项目的申请。
申请项目要求:
1、 申请项目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围绕我院创新三期的重点任务,以我为主,有选择地开展与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和东欧等国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引进智力,引进技术开展双边科技合作。
2、 交流对象拟是我院赴上述国家执行合作任务或到相应科研机构短期学习的在职科技人员;上述国家来我院执行合作任务的高级研究人员和技术骨干。
3、 为鼓励交流对执行的项目研究人员,院合作局将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4、 申请项目需具备科研项目经费,并与外方机构签订有效项目合作协议或合同。
5、 申请人必须是合作项目的中方负责人,受资助者必须是合作项目的主要实施人员。
6、 申请经费需填写《中国科学院与俄乌白三国科技合作专项经费申请书》(附相关合作背景材料)。
根据要求, 请将申请表于2009年9月25日前交所综合办公室,经所领导审批后统一上报中科院合作局。
联系人:钟瑞民; 联系电话:4808
2010年俄乌白项目经费申请书.doc
所综合办公室
二零零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