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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廉政提醒│紧盯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科院纪检监察组、中国科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要求,上海硅酸盐所纪委就紧盯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醒要求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党员、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院党组实施办法,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持之以恒纠“四风”、改作风、树新风,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带头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利用节日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私利、搞利益输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电子提货券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违规收受特产、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公款旅游,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借机敛财。
二、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出现本土疫情的地区旅行;各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和管理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倡导文明过节。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认真对照检查,以案为戒、筑牢底线、廉洁过节。
三、所纪委将从严监督执纪,结合实际开展检查,加强监督力度。将在节前采取多种形式约谈、提醒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及时处置节日期间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对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通报一起,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对于工作失责失察、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供稿:纪检监督审计室】